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溪审行通[2013]6号,竹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从2013年6月17日起,对县社保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一、审计组人员:
审计组组长:郭勇(兼职廉政监督员)
审计组成员:汪珊(主审)、熊荣坤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收入的真实完整性。
(二)预算支出的合规、合理性。
(三)其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规性。
三、审计人员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为了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促进审计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以及省审计厅《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的要求,县审计局对审计工作纪律作出如下规定:
(一)禁止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确需在被审计单位就餐的,应按标准交费。
(二)禁止接受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
(三)禁止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四)禁止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五)禁止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六)禁止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七)禁止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八)禁止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竹溪县审计局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对被审计单位财经纪律和审计人员廉政纪律遵守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举报:
审计组电话:13593736011
审计局电话:0719-2730227
审计局信箱:zxsjjbgs@126.com
信件:寄至竹溪县审计局法规股收
竹溪县审计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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