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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林业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公示

时间:2013-06-08 17:07:58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溪审经责通[2013]20号文件,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36 7日起,对县林业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送达审计,根据需要追溯到2006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根据《竹溪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前公示暂行办法》(溪审字 [2013]8号)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审计组组成人员
审计组组长:刘颖(兼职廉政监督员)
审计组成员:哈安荣宋云云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二)2006年以来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三)2006年以来林业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效果情况、内控制度执行及遵守廉政纪律等情况。
三、审计纪律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以及省审计厅《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的要求,县审计局对审计工作纪律作出如下规定:
(一)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确需在被审计单位就餐的,应按标准交费。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
(三)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四)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五)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六)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七)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竹溪县审计局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情况可向审计局或审计组反映;对审计人员违反“审计工作八不准”情况可向竹溪县审计局反映。联系方式为:
审计组电话:135937196362730917
审计局电话:0719-2730227(审计局法规股)
审计局信箱:zxsjjbgs@126.com
:寄至竹溪县审计局法规股收
竹溪县审计局
O一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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