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 正文

县残联1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情况审计公示

时间:2013-06-07 11:04:03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从2013年5 27日起,对县残联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一、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刘颖(兼职廉政监督员)

审计组成员:哈安荣 宋云云

二、审计内容

通过对县残联2012年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了解和掌握县残联预算执行、财政收支、专项资金及其他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三、审计纪律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以及省审计厅《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的要求,县审计局对审计工作纪律作出如下规定:

(一)不准参加单位就餐的,应按标准交费。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七)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竹溪县审计局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情况可向审计局或审计组反映;对审计人员违反“审计工作八不准”情况可向竹溪县审计局反映。联系方式为:

审计组电话:13593719636 2730917

审计局电话:0719-2730227(审计局法规股)

审计局信箱:zxsjjbgs@126.com

件: 寄至竹溪县审计局法规股收

竹溪县审计局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二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