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认真履行生态建设、产业发展、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职责,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幼林培育、低产林改造等重点工程实施,加强资源林政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不断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格兑现惠民政策。退耕还林、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按年度建设任务,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坚决做到按时足额兑现。国有林场涉农政策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及时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四、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下达年度限额采伐计划,按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简化办证程序。坚持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五、限期办理行政许可。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受理林业行政审批申请,做到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林业科技指导、信息咨询服务。
六、热情接待文明服务。服务窗口办理林产品运输证件的,资料齐全,随到随办。
七、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行风热线所涉及政策资询、问题举报,及时受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契机,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行评督查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怕“揭短”,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上述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行风监督电话:2724317、2721923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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