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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填报工作通知

时间:2025-07-24 11:24:59    来源:十堰市人社局  字体:  打印  播放

7月23日,十堰市人社局发布2025年度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填报工作通知。

全市中级职称系统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16日,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信息。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17日至9月19日,请按照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未完成网上申报流程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填报:

1.个人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递交材料时一并报送。

2.办理破格、平级转评、水平能力测试免试申请的,填写相应表格1份,递交材料时一并报送。

3.装订申报材料目录

(1)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

(2)初级职称证书(外省市职证证书需进行资格确认)或职业资格证书。

(3)学历、学位、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

(4)事业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个人聘用合同或聘岗文件、聘用花名册、(“双肩挑”花名册复印件);企业单位人员提供:近四年劳动合同复印件。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

(6)破格、平转、水平能力测试免试审批表。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证明复印件,中央、省驻十堰市单位委托评审函原件,援疆援藏派遣文件复印件。

(8)近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企业单位没有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年度工作现实表现材料。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作品和成果资料、工程项目资料、论文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本专业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著作和检索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在国际性、全国性、全省、全市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汇编成册;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科研成果需出具检索报告的必须为原件,如EI、SCI、CSCI等)。

(10)个人近四年业务总结一份(主要有工作成绩、成果、学术性研究)。

所有材料依照序号制作目录,装订成一册。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审核单位加盖印章,递交资料时提供原件审核,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确认后退还原件。

( 责任编辑:邵博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