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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城区广大经营企业(业主)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25-01-23 11:26:27      字体:  打印  播放

致城区广大经营企业(业主)的一封公开信

城区广大经营企业、业主、: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满足节日市场消费和群众需 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点旺新春“烟火 气”“拉满”新春氛围感,营造平安祥和、干净整洁、文明 有序的节日氛围,现就县城区域开放外摆经营、净化、美化、 亮化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适度放开、有序经营、规范管理”的原则, 县城沿街商户可外摆经营、宣传促销,售卖春联、灯笼、年 画、瓜果、蔬菜、生活用品等年货,不得外摆售卖无外包装 食品类,如肉类、海鲜等不适宜在店外售卖的商品。开放时 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正月十七)。

2、外摆经营期间,要严格“门前四包”责任制,保持 店面、摊位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商品摆放整齐有序,维护好 各自责任区域内市容秩序及环境卫生,不得私搭乱建、占用 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非机动车停车位、影响交通安全、 损坏市政等公用设施; 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热情服务,明码实价,不缺斤 少两、哄抬物价,不得经营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 要严格遵守开放外摆经营时间要求,在开放时间截止 前,及时清理店外经营商品。

3、店庆、开业等需求的商家可临时设置花篮、装饰气 球拱门等形式开展促销宣传活动,宣传时应采取噪声控制措 施,不得噪声扰民,不得影响行人通行。

4、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可悬挂灯笼、彩灯、花灯等节 庆装饰品,增添节日的喜庆气息,让县城夜景亮起来,年味 浓起来。

5、不违规张贴、悬挂、涂写广告,自查门店牌匾发光 字断亮、字体残缺等问题,及时修复灯饰断亮、残缺破损、 缺字少画等,精心“修护”扮靓城市夜景。如需设置户外广 告或店招店牌,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广告设 施安全、美观。

6、强化安全意识,使用燃气的商户,配合做好燃气安 全检查,确保用气安全。

7.严格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有关规定,严禁在 禁止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8、增强电信诈骗防患意识,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 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牢牢守 护好您的“钱袋子”。

广大经营业主,您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对城市管理 工作有任何疑问、建议,欢迎随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 0719-2731977),竹溪城管人将竭诚为您服务,共同解决问 题。

最后,祝愿广大经营业主新年快乐,生意兴隆,阖家幸 福!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度“喜庆、欢乐、文明、祥和”的 新春佳节,共创竹溪更加美好的明天!


竹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 年 1 月 23 日

( 责任编辑:邵博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