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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4-11-18 10:50:00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和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竹溪县融媒体中心职工余俊丽、龚臣2位同志不慎将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遗失。余俊丽所持有的记者证编号:R42032466000001、龚臣所持有的记者证编号:R42032466000020,在竹溪新闻网刊登声明10日后记者证将予以注销。

声明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7日。

监督电话:010-83138953、027-68892510

                 0719—2722699。

特此声明。


竹溪县融媒体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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