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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2-10-26 16:47:51      字体:  打印  播放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21029(星期一)起,对县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一二年十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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