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2023年度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对2023年度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及相关工作中成绩突出的61个集体和172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十堰市共有2个集体、7名个人获通报表扬,竹溪1人上榜。
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成绩突出集体
湖北省公安系统集体 丹江口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湖北省检察院系统集体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
湖北省公安系统个人
郑正美 竹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江 毅 丹江口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湖北省法院系统个人
程俊淇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何 为 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湖北省检察系统个人
张 雄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
李 丽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李 斌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
( 责任编辑:涂慧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