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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事关你的职称和工资

时间:2024-07-12 09:49:15    来源:十堰人社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日,十堰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详情如下:

一、申报中级职称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组织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评审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技能人才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要求申报,其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湖北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定专栏新发布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评审条件链接: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方式: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实行网上申报,同步审核。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递交纸质材料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9月13日。

四、水平能力测试要求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申报2024年度职称评审有效。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正确选择用人单位、申报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评审委员会,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

2.单位公示推荐。

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及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公示,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3.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改办审核报送。

行业主管部门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县(市、区)职改办对申报人员岗位职数、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同步复核纸质资料。

4.市职改办复审。

复审申报人员申报材料。

六、报送材料项目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

2.办理破格、平级转评、水平能力测试免试申请的,填写相应表格1份。

3.装订申报材料目录

(1)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

(2)初级职称证书(外省市职证证书需进行资格确认)、或职业资格证书。

(3)学历、学位、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

(4)事业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个人聘用合同或聘岗文件、聘用花名册、(“双肩挑”花名册复印件);企业单位人员提供:近四年劳动合同复印件。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

(6)破格、平转、水平能力测试免试审批表。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中央、省驻十堰市单位委托评审函原件或复印件,援疆援藏派遣文件复印件。

(8)近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作品和成果资料、工程项目资料、论文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10)个人近四年业务总结一份(主要有工作成绩、成果、学术性研究)。

所有材料依照序号制作目录,装订成一册。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审核单位加盖印章,递交资料时提供原件审核,市职改办审核确认后退还原件。


十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 责任编辑:涂慧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