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密切配合,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报名、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个人意见等程序,确定了竹溪县拟任命人民陪审员96名(排序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县司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县司法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联系地址:竹溪县司法局基层股(竹溪县司法局业务用房2楼2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2728407 联系人:马传艳 冯 琪
竹溪县司法局 竹溪县人民法院 竹溪县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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