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 正文

首批名单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单位为示范点

时间:2023-12-01 17:13:20    来源:十堰广电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日,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布通知,公布十堰市公共机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名单,示范期3年。一起看详情。

十堰市公共机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名单

1.十堰市民政局

2.十堰广播电视台

3.十堰市太和医院

4.十堰市博物馆

5.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

6.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党校

7.十堰市张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8.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9.十堰市郧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0.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党政办公室

11.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12.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13.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

14.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

15.竹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位于县城关镇幸福路616号。单位内部有在职职工213人。设14个内设机构,7个派出机构。近年来,县税务局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全局一盘棋”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聚焦常态长效、巩固实效,让生活垃圾分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

完善制度管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县税务局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办公室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局内各单位、分局确定一名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确保责任到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责任感;积极对接县环卫所、环境科技公司、社区等部门,主动寻求工作指导,建立楼层指导员、值日员制度,开展垃圾分类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个人、部门绩效及评先评优挂钩,表彰先进、通报批评落后,做到奖罚分明。

强化开展培训,传播分类理念。针对前阶段工作开展过程中,个别干部职工存在的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错分等问题,县税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强化培训教育,查漏补缺,确保每一名干部职工真正掌握分类知识,学会分类。

党员干部带头,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党员劝导”“党员先锋岗”等志愿者活动,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将垃圾分类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每月开展一次垃圾分类服务周志愿活动,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到周围社区发放资料,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营造出“党员带头、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建立监管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在公共区域专门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和投放场所,避免造成交叉污染;在每层楼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识,起到宣传提示作用;单独设立有害垃圾收集设备,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投放标识;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食堂配备厨余垃圾桶,餐厨垃圾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在办公区域楼配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垃圾桶,并在卫生间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 责任编辑:涂慧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