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银行结算账户清理的公告
竹溪县工业园区企业信用促进会: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和第六十二条“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的规定,自即日起,我行决定对满足以下条件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
一、清理范围
截止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一年及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计收利息及账户管理费用除外),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保留的,我行将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
二、清理时间
我行将于2023年4月17日起,按照上述清理范围,开展银行结算账户清理工作。
三、温馨提示
竹溪县工业园区企业信用促进会于2008年12月12日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竹溪县支行开立基本户(许可证核准号为J5395000044701),账号为20342032400100000089291。后因长期无业务往来,我行在告知竹溪县工业园区企业信用促进会后,于2018年07月25日将其在我行账户转为久悬户,同时在人行账户系统同样作正常转久悬处理。收到我行通知后,若仍需继续使用,请及时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书、开户许可证、公章、法人章、印鉴章等账户资料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若无需使用,请携带以上资料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解除久悬标识或办理销户手续并支取余额;逾期未至我行办理者视同自愿销户,所属开户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账户作销户处理,届时账号将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竹溪县支行
2023年 3月16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