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 正文

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公告关于胡显志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时间:2022-08-24 17:03:38      字体:  打印  播放

(2022年8月24日政协竹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和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决定:

胡显志同志任县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姚运平同志任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宏同志任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8月24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