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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社保局发布重要温馨提示

时间:2022-07-25 16:52:26      字体:  打印  播放

全县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因我省2022社保年度(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缴费基数标准尚未发布,需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暂不能办理缴费业务,待全省缴费基数标准发布后办理。延办期内办理的,不计征滞纳金,个人账户“企业不贴息、个人不受损”,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特此提示!

业务咨询电话:2721937、2721871

 

竹溪县社会保险局

2022年7月25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