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 正文

县委机关杂志社“三服务一促进工作”服务承诺书

时间:2012-05-20 19:51:14      字体:  打印  播放
从4月份开始,我县集中8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以“服务项目建设、服务环境改善、服务基层群众,促进跨越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一促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杂志社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县委机关杂志社主办的《今日竹溪》和《竹溪新闻网》是县委政府的喉舌,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新闻工作者的根本宗旨,新闻工作者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维护新闻工作者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不准搞虚假、夸大的失实报道,不准刊发不利于稳定的消息、言论和文章,不准刊发格调不高、品位低下的社会新闻,不准从网上下载不健康的新闻,对负面新闻不得集中炒作,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和有伤社会风尚的广告。
三、建立新闻责任追究制度,设立新闻举报、投诉电话——2722699,举报邮箱——jrzx2699@sina.com对因把关不严造成失实报道和重大责任事故的报道,要追究当班编辑记者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值班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批评报道要严格把关,按照程序审批。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报道,一定要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政府对问题解决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原则办事,不得自行其事。凡不呼招呼造成恶劣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新闻工作者要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不准以稿谋私,不准以暴光要挟采访对象,不准发人情稿、关系稿、饭局稿。到基层采访不准提工作以外的要求,不准以媒体特权搞吃拿卡要、假公济私。对吃拿卡要和借曝光泄私愤的,将视情节轻重,实行诫免、警告、通报批评、辞退等相应处罚。
五、加强对时政新闻采访的管理。因接通知人责任心不强,未及时通知有关部室安排记者的,要予以批评,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采访记者未按要求时间到达采访地点的,单位给予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坚决禁止有偿新闻。新闻宣传与广告经营严格分开,新闻报道不准收费和变相收费,坚决禁止用新闻的形式发布广告。发现搞有偿新闻的,一律从重处理。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杂志社会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积极采纳!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