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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卫生局关于注销12家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12-05-08 15:16:54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县卫生局
关于注销12家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2012年第2
2011513,我局在本局网站对全县未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公开下达了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公告,同时分别逐一送达了医疗机构暂缓校验通知书。公告依法约定:“暂缓校验期3个月,截止时间为2011810日。暂缓校验期满,自认为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时可重新提出校验申请”。截止2012430日,下列12家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期全部逾期六个月以上,且在暂缓校验期满这些机构至今既未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又未向我局提出重新校验验收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对竹溪县城关镇卫生院人民路诊所等1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名单附后)。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公告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自公告之日起所持证件同时失效,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否则,我局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按无证行医,依法从严予以打击。
特此公告。
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公告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名单
医疗机构 法定 负责人 暂缓校验期
单位名称执业许可证号 代表人 截止时间
竹溪县城关镇卫生院人民路诊所 66548979542032411D2111吴磊刘志杰2011.7.5
竹溪县城关镇卫生院小十字诊所 66548827442032411D2111吴磊李维全2011.7.5
竹溪县城关镇卫生院南大街诊所 66548855742032411D2111吴磊吴广霞2011.7.5
竹溪县城关镇卫生院西关街诊所 66766439042032411D2111吴磊封显维2011.7.5
竹溪县城关镇祥和诊所 66548291342032417D2112韩金花韩金花2011.6.14
竹溪县城关镇卫生院建设路诊所 66548847742032411D2111罗红平2011.6.8
竹溪县城关镇卫生院仁康诊所 66766145642032411D21112011.6.14
竹溪县城关镇卫生院新城诊所 66548833842032411D2111
竹溪县水坪镇吴立备诊所 PDY00190H42032417D2112吴立备吴立备2011.6.3
竹溪县水坪镇何世华诊所 67039963942032417D2112何世华何世华2011.6.3
竹溪县水坪镇洞子沟刘大仁诊所 66768066542032417D2112刘大仁刘大仁2011.6.3
竹溪县水坪镇民康诊所 66766869042032417D2112梁游沂梁游沂2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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