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民政局关于将依申请办理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自2021年12月8日起,竹溪县民政局所有依申请办理事项全部进驻竹溪县政务服务大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事项
1、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2、临时救助金给付;
3、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4、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6、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给付;
7、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燃气补贴、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老年人福利补贴;
10、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结婚登记);
11、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离婚登记);
12、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
13、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补发结婚证);
14、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补发离婚证);
15、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16、撤销婚姻登记;
17、特困人员认定;
18、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19、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20、慈善信托设立备案;
21、慈善信托重新备案;
22、慈善信托终止备案;
23、养老机构备案;
24、孤儿认定;
25、城市低保申请办理进度查询;
26、农村低保申请办理进度查询;
27、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办理进度查询;
28、城乡低保对象享受结果查询;
29、城乡特困人员享受结果查询;
30、湖北省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网上预约
二、进驻时间
自2021年12月8日起,我局所有依申请办理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申请人前往服务大厅(89号民政局窗口、婚姻登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可以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线办理。
竹溪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
十堰市竹溪县鄂陕大道420号(新中医院旁新界中心三楼)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交通路线:可乘公交3路、4路、5路、7路、12路、18路、21路、23路,在新中医院站下车。
竹溪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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