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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从我做起 我与文明同行,这封信您一定要查收!

时间:2021-12-03 19:15:34      字体:  打印  播放

文明从我做起  我与文明同行——致竹溪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让人民更幸福,让城市更文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竹溪奋斗追求的最高目标,也是竹溪人民的共同期盼。

2021年,竹溪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横下一条心、创成文明城。在2021至2023三年创建周期内,竹溪将举全县之力,集万民之心,致力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建设文明幸福家园。

创城连着你我他,实现目标靠大家。作为这个“共同家园”的主人,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展示着“家”的形象,代表着“家”的风貌,同时也影响到“家”的荣誉。无论您是老幼妇孺,还是正值壮年,无论您是土生土长,还是来自他乡宾客,您都是这座城市的形象代言人。为此,我们诚邀每一位市民积极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自觉遵守以下文明行为规范,为创城增光添彩。

一不违“例”:《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高空抛物行为可处万元罚款;公共场所跳广场舞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有禁烟标识的室外区域吸烟将罚200元;随地吐痰、随地便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遛狗不牵绳将处罚1000元;小区公共绿地毁绿种菜、泡沫箱种菜将罚200元;个人房屋装饰装修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共享单车违规停放最高罚5000元。以上违例行为是城市陋习,希望全体市民自觉做到“下不为例”。

二不违“罚”:《文明竹溪30条》是征集广大市民意见,提出的日常行为规范,城区主次干道、小区楼栋醒目位置布设了宣传栏,对违反行为规范的市民,将开具不文明行为精神“罚”单,朋友圈公开曝光收集点赞,媒体敲门行动公开曝光等方式进行“处罚”。希望全体市民争做遵德守礼竹溪人,文明出行、文明办事。

三不违“停”:为了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交警、城管部门在城区划定了停车泊位,主次干道设置了限时段停车位,人行道划定了非机动车停车位。这一系列便民措施,目的是杜绝违停乱停、安全文明出行,畅通城区路况,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避免交通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希望市民严格按照要求在限时段停车位上停车,不允许不按停车标线停车、双排停车、机动车上人行道停车等行为。交警城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一旦发现以上违停,将对其劝离或处罚。

四不违“建”:城市公共空间不是无主之地,更不是无法之地,而是公民的共同权益。违章建筑,为法所禁,影响恶劣。违章建筑影响城市建设,破坏城市形象,与整洁美观的现代文明城市形象格格不入。违章建筑侵占公共空间,占用集体土地,损害公众利益。按照全市统一行动,将严厉打击违建违法行为。希望全体市民做到不私搭乱建、经营商铺不乱搭乱牵遮阳棚,不乱拉乱设管线、不飞线充电,增强防火意识,维护城市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五不违“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文明素养来孕育。社会秩序好了,大家生活、工作的环境才会好,心情才会好。希望全体市民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都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为道德规范,做到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无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人世间最美丽的风景是文明,最甜蜜的关系是和谐,最慈悲的关爱是礼让。文明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道风景。做文明使者,为竹溪代言。2021—2023,奋进新时代,迈向新征程,你我同行,携手并肩。

 

竹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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