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自2021年11月29日起,竹溪县教育局所有依申请办理事项全部进驻竹溪县政务服务大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2、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3、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4、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
5、初中及以下阶段学校校车使用许可;
6、对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学生申诉作出裁决;
7、对初中及以下阶段学校学生申诉作出裁决;
8、对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教师申诉作出裁决;
9、对初中及以下阶段学校教师申诉作出裁决;
10、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章程备案;
11、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备案;
12、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二、进驻时间
自2021年11月29日起,我局所有依申请办理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申请人前往服务大厅(17号教育局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可以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线办理。
竹溪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十堰市竹溪县鄂陕大道420号(新中医院旁新界中心三楼)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公交:可乘公交3路、4路、5路、7路、12路、18路、21路、23路,在新中医院站下车。
竹溪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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