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贺福为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明辉为竹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井家坤为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喻伟为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艺为竹溪县民政局局长;
吴新军为竹溪县财政局局长;
杨声富为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汤维斌为竹溪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军为竹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命:
姚运华为竹溪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风燕为竹溪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曹剑为竹溪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曾辉的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洪永福的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柯爱民的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夏晓俊的竹溪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洪涛的竹溪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李代胜的竹溪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
明扬的竹溪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体辉的竹溪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斌的竹溪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姚运华的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风燕的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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