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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关于张明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时间:2021-10-27 16:30:48      字体:  打印  播放

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关于张明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10月26日政协竹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决定:

张明夫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吉权同志任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李章新同志县政协副秘书长、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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