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关于张明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10月26日政协竹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决定:
张明夫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吉权同志任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李章新同志县政协副秘书长、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
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关于张明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10月26日政协竹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决定:
张明夫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吉权同志任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李章新同志县政协副秘书长、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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