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 6月4日,竹溪消防大队与天宝乡派出所联合开展消防检查活动。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天宝乡龙滩街“余家超市”门口旁有一简易棚内违法储存38罐液化气钢瓶进行销售,同时钢瓶内充满液化石油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经查证,该场所为天宝乡龙滩街村民余某经营,未办理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等相关文件,属违法经营。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余某处以拘留8日行政处罚。余某在查处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保证以后不再犯此类错误。
此次联合检查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全省“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从5月28日起至11月10日,按照《全县“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传项行动方案》,我县将开展“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蔡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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