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谌启斌)竹溪县通过为期半年深入考察、调研和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竹溪的地理位置,平衡县域内县级公立医院整体发展,于2015年10月30日正式将竹溪县人民医院和竹溪县中医院同步纳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范围之中,实行整体联动改革的总体思路,实施“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改革举措,实现“在不增加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基础上,一定程度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的改革目标。
落实政府补偿渠道。为严格控制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完善以安全、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管理制度,坚决避免取消以药补医后的“以检查补医、以化验补医”等情况发生。参与改革的两家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政府补助和医院节约增效等途径予以补偿20%。
做好医保结算衔接。公立医院改革后,对药品和医疗技术服务类收费的医保结报比例将保持不变,同时,积极思考和探索未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保健院的医保结算方式,以及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节点前后住院病人的费用结算等问题。
调整用药品种目录。从今年年初开始,2家医院对照省药品招标平台所提供药品的品种和规格,着手梳理本院用药的品规,确保两者完全一致。改革后,2家医院的所有药品将统一从省药品招标平台采购,药品销售价格严格按照平台上公示的中标价格执行。
创新医院管理体制。为有效解决在对医院管理上职责不清,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出现监管缺位、越位等问题。竹溪县组建了由县长任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出资人的职能,监督、考核、管理医院。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同时,对公立医院改革后院长实行聘任制,实施院长年薪考核,其工资直接由财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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