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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坚持“三个突出” 落实主体责任

时间:2015-07-30 16:37:51      字体:  打印  播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人社部门的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聚焦四风建设,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教育管理为基础,以丰富的基层组织活动为载体,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施活动突破口,以党建促工作全面发展为基本目标,大力弘扬省、市、县级文明单位以及全省人社系统先进集体争先进位的光荣传统,上下同心,求真务实,坚持“三个突出”、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事业发展,开创了人社部门工作新局面。近四年来,先后受到各级表彰100余项。

突出班子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

县人社局党委始终把发挥党委、支部以及领导班子的龙头作用放在首位,全面加强班子建设,促进基层组织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建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思路,局党委及其各支部不断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制订了工作计划,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了以局长王先华同志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坚持把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观、服务观作为党建工作重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党建工作,使“抓党建促工作”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共识。
(二)突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必须要有一个思想、业务、作风同样过硬的班子去引导、去打造、去带领,才能实现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发展的党建工作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一方面,局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通过学习、研究、实践,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执行力。另一方面,每个党委成员通过交心谈心、专项督促、工作汇报、主题调研等形式引导、督促、帮助全体党员干部锤炼党性、钻研业务、努力实践、再创佳绩,增强了党建工作实效性。局党委成立了中心学习组,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政策,并就学习情况深入开展理论调研活动,全体班子成员人均在县以上媒体发表稿件3篇以上,做到了有笔记、有考勤、有中心发言人、有调研成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突出廉洁自律,强化过程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对党组织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并坚持将其作为领导干部的行动纲领。坚决执行“四个服从”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强化党委、班子集体对全局工作的集体领导,紧密团结,相互协作;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大额开支均经过局班子会讨论通过,杜绝了随意开支、违规开支现象的发生,基本建立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建设了一支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集体。

突出教育管理,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局党委、局属各支部坚持把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加强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呈现出良好势头。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坚持以提高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素质为目标,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加强干部的培养和教育。首先是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订周密的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认真学习。在活动中,先后组织干部学习了新党章、邓小平理论、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每名干部都撰写了心得体会,整个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其次是加强业务学习。局党委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通过采取“股长讲业务”、业务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加强业务学习。
(二)强化党性教育,锤炼队伍党性。一是在读书学习中加强党性教育。包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学习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通过提升人文素质,为我们的党性修养提供可靠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党性教育。主要是要做到“四自”:一要自重,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注重自己的言行,珍惜自己的名誉,增强我们每个国家公职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二要自省。就是通过不断深入地自我反省,提醒自己少犯错误,加强道德修养,完善个人品格。三要自警。就是自我警示和自我告诫。牢记政治准则和道德规范,吸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四要自励。面对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障碍不畏惧,不退缩,昂首挺胸,勇敢前行,磨炼自己的性格和毅力,培养自己的浩然正气。三是在组织生活中加强党性教育。党员干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报告工作,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约束。
(三)完善长效机制,规范队伍管理。县人社局党委成员始终用平凡朴实的人格力量,为全体党员干部树起前进的旗帜。在讨论决策时,认真听取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在决策时,严格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切实保证集体领导;在决策实施中,热心支持党委成员开展工作,搞好协调。为加强内部管理,结合部门实际,首先是加快业务管理制度建设步伐。我局承担的各项职能,都是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局党委加强了制度建设步伐,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办事错误追究制》等纪律制度,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律监察部门、新闻单位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并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关干部考录、职称评审、工资晋级等材料经认真审核后全部入档。其次是建立健全了日常管理制度。为加强内部管理,我局在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信访接待、车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局党委建立健全了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问责制以及《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勤管理办法》、《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严谨、科学的制度体系,从理论学习、业务工作等方面,对全局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激发了党员干部工作热情,提高了干部个人及部门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廉政意识,激发了党员干部工作热情,提高了干部个人及部门的工作水平,获得了基层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和上级的充分肯定。

突出丰富活动载体,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效能

“创先争优”提质。局党委以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十星级党员等为抓手,围绕中心工作,创新载体形式,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激励全体党员立足岗位争先进位。局党委、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广泛开展“签字承诺、岗位践诺、双向评诺”。全局党员纷纷对照“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思想上、行动上实实在在开展“创先争优”。
基层组织建设提速。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必须要有一个思想、业务、作风同样过硬的班子去引导、去打造、去带领,才能实现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发展的党建工作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一方面,局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通过学习、研究、实践,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执行力。另一方面,每个党委成员通过交心谈心、专项督促、工作汇报、主题调研等形式引导、督促、帮助全体党员干部锤炼党性、钻研业务、努力实践、再创佳绩,增强了党建工作实效性。局党委成立了中心学习组,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政策,并就学习情况深入开展理论调研活动,全体班子成员人均在县以上媒体发表稿件3篇以上,做到了有笔记、有考勤、有中心发言人、有调研成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一年来,全系统干部职工结合人社系统重点工作及县内各类重大活动撰写心得体会等稿件400余篇(条),累计在各类媒体采用类稿件300余篇(条),营造了良好的党建活动氛围。
作风建设提标。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县人社系统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团结协作,群策群力,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实际,回应群众关切,通过“两提”、“两找”、“两点”、“两帮”、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书、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反映在行为“表象”上的作风问题意见建议70余条,归纳整理为35条;其中针对局领导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37条,归纳整理为11条,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加强预判、提高实效、全面整改”,对梳理归类的党委集体及个人需要整改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帐,明确整改问题、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标准、责任时限,并逐一整改到位,实现了作风建设的大洗礼、大提升。二是切实切实加大“三严三实”教育、“双十星”创建以及履职尽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针对干部职工队伍和行风建设的实际状况,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建立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三是切实开展廉政承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清理权利清单,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群众福祉。
人社服务提效。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人社工作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全县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低于全省4.6的控制线。紧紧围绕实现全民社保目标,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依法征缴扩面为抓手,社会保障更加有力。突出培训、鉴定、服务等重点,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发挥“稳定器”的作用,建立监察、仲裁、工伤“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畅通投诉、举报、仲裁、工伤的维权渠道,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维权活动,提供全方位的维权服务。2015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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