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归正及矫正青少年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我县司法局从完善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入手,主动整合资源,2013年7月起,与各乡镇在全县联合创建青少年“阳光驿站”,运行一年来,17名归正及矫正青少年获得帮助。
打通服务连接点。成立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企业三个层面“阳光驿站”。统一“阳光驿站”工作流程图,明确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实现制度上墙。通过整合职能部门、专业机构、社会各界人力资源等优势,使归正及矫正青少年在举步维艰之时,借助“阳光驿站”这一连接点实现与社会的对接。
打通帮扶链接点。通过启动“阳光驿站”快速处理救助机制,在“阳光驿站”内设立“三室一校”:“三室”即办公室、谈心室、心理咨询室;一校是法制宣传学校.缓解归正及矫正青少年无家可归、无亲可投的困难,以解决他们基本生活需求,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减少再次犯罪的发生。
打通管理规范点。实行“一册二书三表四记录”管理制度。“一册”即《花名册》;“二书”即《责任书》、《志愿者协议书》;“三表”即个人档案三表;“四记录”即刑释解教青少年报到登记、工作例会记录、谈心谈话记录、集中教育记录,每个来报到的归正及矫正青少年,都建档立卷,实现规范化管理。
打通就业关节点。采取回村安置、基地安置和自谋职业三种形式开展安置工作,设置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公告栏、嵌入“自助”理念技能教育等方式,加强就业指导,引导归正及矫正青少年通过劳动来自食其力,使职业技能培训成为他们快速适应社会的工具。
打通社会服务衔接点。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各乡镇党委的组织优势,发挥威望高、有爱心的离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志愿者优势,协助亲情帮教、构建社区支持网络,着力人际关系修复,增进普通民众与归正及矫正青少年之间的联系,为归正及矫正青少年融入社会提供社会服务保障。(李耀武张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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