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制度完善。确定每月28日为卫生局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商综合治理工作例会日,专题分析研究所属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工作遗漏,不断完善维稳措施。划分责任区域。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本辖区综治维稳第一责任人,卫生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卫生院,负责协调所联系单位抓好综治维稳工作。同时,严格实行维稳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畅通接访渠道。该局实行局长接访日制度,所属各单位一律实行每周一院长接访日制度,对信访、上访人员严格实行登记,重复上访案件按照分工实行领导包案,限期办结答复,确保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强化信息反馈。全县卫生系统所属各医疗单位和乡镇卫生院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上报卫生局。对已经发生的重大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要边处置边报告,随时报告事件各阶段动态情况,晚于4小时上报的属于迟报,超过6小时的属于漏报,超过8小时的属于瞒报。对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许祖成汤文娟朱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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