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竹溪县财政局建立了“五项制度”以此约束干部行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服务承诺制。该局86名党员与对口服务单位、扶贫帮困结对户等,签订了《服务承诺书》,承诺在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搞好服务并给予帮助。同时要求每名财政干部,要坚持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科学、公平、廉洁的理财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廉洁勤政,不推诿扯皮,不索拿卡要,要全心全意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限时办结制。局机关实行第一责任制,即第一个接待前来咨询、查询、联系工作、反映问题的工作人员,或者是第一个接到电话咨询的工作人员,无论与本职工作是否相关,都必须认真接待或答复,并及时转办、催办。在办理过程中,严格做到“八不”:该办的事坚决办,不拖;能办的事立即办,不等;难办的事想法办,不躲;牵扯其他部门的事主动协调办,不推;该落实的政策坚决落实到位,不截留;不让差错在我们手中发生;不让时间在我们手中浪费;不让任何一个人在财政部门受到冷遇。
联系点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2个内部股室及一个乡镇财政所。并负责解决困难、化解矛盾,推进均衡发展。
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制,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发生违纪违法情况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或先进单位。
信息调研制。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并要求每名财政干部每年必须写出5篇以上有一定影响的信息或调研文章。(王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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