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收费项目少,用票量小的单位,做到少发或不发票,一律由非税局代开票,发挥非税收入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基础性作用,避免滥领、滥发票据造成浪费及收入不能及时入库。所有票据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有效遏制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从源头上起到了“以票控费”的积极作用。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票据稽查,重点检查票据是否规范,有无乱收费、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情况,增强依规用票的自觉性。同时,票据在核销中,将票据核销工作细化到执收单位的每一份、每一本票据,对执收单位所使用的票据份数、金额和缴库金额进行核对,强化了票据的源头控管。(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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