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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养护中心:让“爱路护路”,深入人心!

时间:2025-05-13 15:10:15      字体:  打印  播放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品,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一段公路法宣传录音从巡路车中传递出来。

为使公路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管养内沿线居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公路的守护者,养好路、护好路,提升公路路容路貌,近日,县公路养护中心结合普法宣传、超限治理、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喇叭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宣传内容,在管养路段内奏响了一曲洪亮的“公路安全曲”,将普法声音传至千家万户。

活动中,工作专班及一线养护人员通过喇叭宣读、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向过往司乘及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入户、入沙场、入企进行实地宣传讲解,提醒沿线居民群众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不得随意砍伐盗伐路树,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场晒粮、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染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并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牢记安全意识,爱路护路,确保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

据悉,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通过“喇叭”宣传的推出,让更多群众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知识,增强了他们爱护公路的意识,也使他们深刻认识到涉路违法的危害性,更好地维护了公路的路产路权;同时,有效地加强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营造了人人关心、全民参与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丁卫华)

( 责任编辑:邵博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