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乡镇动物饲养量、地理位置以及交通条件,按照全面覆盖、方便群众、有利动物卫生安全的原则,在全县15个乡镇分别设立1个产地检疫报检点,与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站合署办公,检疫人员由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站工作人员兼任。同时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并通过“竹溪畜牧兽医信息网”在全县范围内公布报检点位置、检疫人员及电话,做到家喻户晓,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检疫员必须按照检疫程序实施检疫,并对结论负责,不得越境出证、乱出证、只收费不检疫。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监督检查,对越境出证、乱出证等违法乱纪行为必须上报,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全县严格按国家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使用财政统一的收费票据,不允许巧立名目乱收费或搭车收费。(张骞张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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