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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小小路灯照亮村民幸福路

时间:2024-06-27 16:12:08      字体:  打印  播放

“感谢司法局领导,我们晚上走路再也不怕看不到了”深夜,县司法局驻中峰镇朝阳村第一书记刘明同志,收到该村村民这样一条短信。

为保障群众夜间休闲娱乐、出行安全,共同缔造高质量的生活环境。近日,县司法局再次筹集10万元资金,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共建村朝阳村安装了20盏路灯,受益群众近300人。夜幕降临,朝阳村主干道串串灯火让村民们个个乐开了花,纷纷竖起大拇指点赞!

近年来,县司法局始终坚持群众的事无小事,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司法局的大事来抓,通过走访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已为该村建立法治文化广场一个,维修公路1800余米,安装路灯40盏,为村民们追求美好生活燃起了蓬勃信心,点亮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希望。下一步,竹溪县司法局将聚焦民生需求,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动真格、下真功,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让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久、安全感更高。(肖玉生 徐晓冉)

( 责任编辑:邵博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