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治江、依法护江”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本领,6月6日上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能有效树立绿色发展规矩、建立流域协调机制、加强长江资源保护。长江——我们的母亲河。保护长江,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全力服务流域综合治理、长江流域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了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更好地扎根于群众,会议要求,要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南水北调守井人”志愿服务队作用,聚焦长江保护的现实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十五项禁止规定以及重点条文,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广泛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共同缔造”的理念,提高依水、亲水、节水、护水的环保意识。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下一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持续开展宣传长江保护法相关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用法守护长江美,用行动实现鄂水秀;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目标展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责任担当。(曾秀艳 贺馨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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