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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整治电动车摩托车违法专项行动

时间:2024-05-10 09:51:49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竹溪县电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城乡群众安全出行,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为期一个月整治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创优交通安全环境,服务于平安稳定。

部署推进加力,压实安全责任。大(中)队结合“春季行动”第二阶段和调度会工作要求,深入梳理辖区电动车、摩托车上路出行规律和特点,分析研判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按照预案要求,科学安排警力,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民辅警深刻汲取近期涉电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克服厌战心理,做到领导靠前指挥、整治力度不减、效果要明显。将专项工作纳入“减量控大”考核,加力推进到每一位民警、辅警,形成大队抓中队、“线片”结合,层层压实防事故责任,减少此类车在事故中占比。

路面管控加力,保持严管态势。在整治中结合辖区超标电动车、摩托车、“老头车”“一早一晚”“一老一小”违法上路集中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交警采取“五查”即设卡查、巡逻查、夜间查、节日查、错时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警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超速、无证、准驾不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形成“交警管线”加力严管重罚之势。在农村地区突出“派出所管片”优势,按照县局(2024)7号文件要求,组织交警队长、兼职交警、路长等力量在主要乡村道路和群众集中出行的村口、路口等路段检查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乡村路采茶季、“红白喜事”、恶劣天气中摩托车与电动车安全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做好“所队联责联勤”,有效拓展管控覆盖面,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有效预防与减少农村地区此类车引发交通事故占比50%的高发势头。

源头监管加力,强化风险排查。车管所通过走访、排查经销商9家,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环节宣传,特别是“老头车和超标车”不能入户、不能办证、不能纳入常态化安全管理,一旦发生事故会给车主及伤者造成损失,要求减少销售量,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15个乡镇派出所交警队整合力量,持续对电动车摩托车经销商摸排登记28家,要求在车后面“亮尾编号”、粘贴识别编号及“严禁违法载人”标语,并对车辆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点对点”交通安全教育警示,与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多管齐下”提升车主遵规守法上路意识。

宣传警示加力,提高自防意识。梳理近期二、三、四轮电动摩托车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载人案例制作宣传展板6块作为“七进”教材,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警示曝光,引导驾驶人和乘车人安全驾驶、安全乘车理念,为事故预防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在整治中对违法行为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到讲法规、讲后果、讲“三最”安全风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同时,宣传小分队深入社区、学校、广场、农村等地持续开展“七进”、“八个起来”、“交通安全文明范路”创建和“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制作6块宣传展板、LED屏8处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文明出行、安全上路、平安回家”。(刘惠国)

( 责任编辑:邵博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