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县总工会组织召开2023年度湖北力莱科技有限公司集体协商会议,针对《湖北力莱科技有限公司集体合同(草案)》(以下简称《集体合同(草案)》)进行平等协商。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集体协商指导员,该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及其他8名协商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职工方就《集体合同(草案)》平等协商的准备工作及合同文本起草工作情况进行了说明。双方代表在讨论过程中,本着对职工利益和企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病事假、婚丧假、探亲假和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各种带薪假期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待遇、工资发放时间、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协商,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协商,双方对公司《集体合同(草案)》文本达成一致,将提交湖北力莱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会议指出,集体协商目的是在维护职工利益和保障企业发展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产生企业和职工“双赢”的效果。推行集体协商制度对于稳定职工的岗位和收入,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企业方和职工方要按照集体协商合同内容严格执行,确保集体协商机制的落实。
此次会议,参会企业代表对集体协商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协商程序,有效地维护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实现共赢。(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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