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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推进财政监管水平

时间:2022-10-09 14:18:25      字体:  打印  播放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关于财政监督工作新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财经纪律、预算管理、财税政策执行等监督,财政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聚焦贯彻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一是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重大项目资金监管。按照年度工作计划,采取统一组织、专项指导、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跟踪监督,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加强直达资金监管,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管、现场核查等多种手段,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动态跟踪资金拨付下达情况,实现资金监管全流程“顺向可控,逆向可溯。”三是做好各级巡视和审计反馈财政资金管理问题的督促整改。对财经纪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压实整改和督促责任,对疑点问题和线索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核查,确保整改到位,在做好整改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问稳经济大盘及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对省、市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及负责人,明确了任务分工,切实提高了落实实效。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发改、税务、人社等部门的通力协作,推动财政政策与货币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等协同发力,聚力形成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的政策效应。

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预算管理的监督。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持续开展预算编制合规性审核,配合督促全县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把预算编制审查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和问责,提高了财政监督工作的成效。

围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强化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竹溪县财政局(会计局)多次组织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开展检查。纠正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资产账实不符、财务报销附件资料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组建工作专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相关规定,对竹溪县会计行业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全县代理记账机构的全方位监督和管理,规范代理记账行为,促进了会计信息质量全面提升。(调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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