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竹溪县财政局制定发布了《竹溪县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绿色)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近日县财政局对预算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一揽子”政策进行督查,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
一是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5%-20%,按比例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二是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环保产品,只要通过国家相关认证,即可享受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政策。
三是在付款期限、交付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应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竹溪县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积极主动研究政策,密切跟踪政策效果,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为企业打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支持中小企业进入良性发展快车道。(熊专 何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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