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原有“竹溪县市场监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竹溪县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竹溪县市场监管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三张清单上,扩大包容审慎监管范围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综合负面清单,推进“审慎监管先行区”创建工作。
制定清单先试先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的职能职责、权限范围,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合法、合理、必要、适当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该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适用指引》,出台了39项市场监管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严格按程序公示。将制定的该清单送至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清单审核通过后将在新闻媒体上广泛进行宣传,接受市场主体和社区各界监督,并承诺凡在公开的清单内的行政违法行为,一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全面贯彻抓落实。要求执法办案机构严格按《清单适用指引》规定,对符合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凡符合清单适用指引规定,而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
强化监督检查问责。结合本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组织专门力量,采取交叉评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单位落实不予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工作进行督查。全面查摆该项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深刻剖析原因,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做到问题整治到位、漏洞堵塞到位、机制优化到位,确保工作实效。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杜丽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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