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做到对象精准,发放及时,根据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要求,竹溪县民政局迅速建立三项措施,确保问题线索全部清零。
一是端正态度抓整改。高龄津贴是国家对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群体关爱的一项福利性政策。根据上级通过比对反馈问题线索,主要表现在“死亡对象报停不及时”,说明我们在发放过程中还存在“发现问题手段不高、比对手段落后”的问题。县民政局将照单全收,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迅速加强全面整改,做到立行立改。
二是针对问题抓落实。根据反馈的问题线索,实行领导牵头,属地整改,专班督导,压实责任,将所有问题线索反馈到所在乡镇和村(居),进行全面入户核实,做到“逐户见人核对、逐户退缴资金、逐户销号落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是吸取教训抓长效。迅速建立高龄津贴“月月见人、人人核查、按季发放、打卡到人”的工作机制,及时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当月死亡、次月停发”。进一步压实基层管理责任,对各村死亡对象,由各村村书记在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民政所(办)报告;对户口外迁对象,各村和社区在签署意见的同时,同步向所在乡镇民政所(办)报告;对福利院集中供养老人符合高龄津贴发放条件的对象,各院要迅速实行“一人一卡一折”,按月兑现到人;对外挂户的老人,每月由村(社区)干部进行一次智能视频面对面说话;对联系不上,当月没见到的老人,实行暂时停发,后期通过核实确实健在的老人重新补发。同时建立高龄津贴每月动态管理承诺制,即由各村村书记每月在上报的动态管理承诺书名册上签字,报乡镇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审签。民政所(办)具体经办人,负责高龄津贴材料审核和信息录入,做到“不错字、不错号”,督促各村共同做好自然增员和减员的动态管理,及时核查督导各村(居)按时按要求上报信息。今后对不及时上报信息,造成对象不准、漏报、错发等问题的,严格实行追查问责,哪一级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级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陈建华)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