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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时间:2021-05-19 09:28:19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

31号)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辽宁省沈阳市、营口市等地区相继出现本土病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县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各项措施通告如下:

一、根据湖北省最新防控政策,凡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溪的人员,将实施“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的健康管理措施,对达不到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溪返溪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广大居民如发现亲戚、朋友、邻居、同事等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二、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积极主动进行“湖北健康码”信息登记和健康打卡。请公众保持对疫情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密切关注,及时了解国内疫情风险等级,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出境或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在进入汽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前往医院就诊、陪护探视,与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者接触,参加各类大型活动会议,乘坐交通工具、电梯时应正确佩戴口罩。

三、请广大居民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凡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我县已经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公众积极预约登记,有序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热门诊要24小时坚持值班值守,闭环管理;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一律要进行核酸检测,尽可能减少陪护人员,非必要不探视。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和预检分诊登记制,做好“守门人”。

六、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民营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个体诊所、医务室、卫生室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发现发热患者要闭环转诊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并追溯病人的行踪。

七、所有药店对购买退烧药、感冒药、止咳药实行实名登记,及时报关信息,确保人员信息可追索。

八、对不遵守发热患者就诊管控规定,违规诊治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或违规销售退烧药、感冒药、止咳药的药店,将依法依规追究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竹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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