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文彬 杨青秦)5月11日,我县召开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县委书记余世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福卿,县政协主席尹熙祥,县领导陈英明、蒋波、李晋、明昌艳、李伟、周力波、曾辉、余凯、余绍朝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湖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十堰市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审议了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研究了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参会人员就我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作交流发言。
余世明要求,要提高站位抓整改。认真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我县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厚植竹溪生态底色、加快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县检验干部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的试金石,全县上下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闻令而动抓整改。针对垃圾填埋场监测不到位的问题,东城、汇湾、泉溪污水处理厂运行存在问题,小水电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化工园区污水管网的问题,相关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要立即行动、立即见效、立即销号,细化方案措施,限时完成整改工作;要举一反三抓整改。要做到县乡同步摸排,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一项行动一个牵头领导,将整改工作变成全县的一项自觉行动,全力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大专项行动”,即小水电关闭、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矿山修复、破坏山体修复、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农村环境治理人工湿地规范运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养殖场污染处理、施工工地规范管理、污水直排。
余世明要求,要转变理念抓整改。善用市场的办法和资本的力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利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设备抓好整改;要上下联动抓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理清部门和乡镇责任,做到县乡联动、互相配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要忠诚履责抓整改。县级主要领导发挥带头作用,以实干为首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会前,余世明等领导还带领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住建局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县城垃圾填埋厂、新胜水厂等地就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办调研,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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