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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时间:2021-04-28 11:14:14      字体:  打印  播放

(全媒体记者汤鹏  通讯员张胜杰)4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福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绍辉、郑传宝、唐秉勇、彭志强、万克非等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郭国臣,副县长余凯,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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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审查和批准了县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预算细化方案,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竹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发展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决定了人事任免。

会议要求,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适时提出预算调整方案,保证预算执行过程的严肃性和财政决算的合法性。

会议要求,要强化法治理念,加大治理力度,依法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加大专职干部技能培训,提升水土保持工作能力;要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法律要求,严格落实规划审批程序,落实水利部门主管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和沟通,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要强化法律约束,提高水土保持治理水平,统筹水土保持区域规划,科学选址施工,保障资金投入,严控工程质量,实现水土保持和美化环境双丰收。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治理责任,切实解决影响竹溪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共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要编制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有规划、有计划地实施治理工作;要突出治理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分年度实施雨污分流;要强化质量监管,加快项目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竹溪河水质“十四五”末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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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的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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