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李遥)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收征管职责划转的相关要求,平稳有序推进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12月21日,我县召开专题会议督办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副县长周力波出席会议,县财政、税务、水务、环保、人防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建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专班,积极做好对接筹划,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推进划转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划转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据了解,本次划转工作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将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划转征收后,县税务部门将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逐项确定职责划转后的经费划转方案和征缴流程,推动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的原则,不断提高征管效率,优化缴费服务,切实增强缴费人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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