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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时间:2020-12-02 10:32:16      字体:  打印  播放

(全媒体记者 李遥)11月30日,“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表彰授牌活动在北京举行。我县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县长柯尊勇在颁奖现场领取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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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始终把绿色发展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抓长效机制建设,抓绿满竹溪建设,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用回归自然的绿色发展基调描绘着生态与经济齐飞的宏伟蓝图,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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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障制度。县政府先后出台《竹溪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竹溪县水源保护区划分办法》等严格的环境保护、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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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红线管控。严格按照要求划定基本农田、生态红线,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50641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34697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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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坚持“生态优化、创新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四大目标,紧紧围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战略目标,提出“加快工业结构升级优化;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加快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抓转型升级、投资增长、城乡统筹、民生改善,深入推进“五百工程”建设,坚定地走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的双赢之路。生态文化、传统文化、特色文化、产业文化的繁荣与生态创建实现了融合发展,呈现出“生态兴、产业兴、文明兴、品牌兴”的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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