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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七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

时间:2020-08-13 09:32:56      字体:  打印  播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当前,县委县政府下大力气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推动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与企业家建立“亲情”和“清白”的关系。

“亲”,是一种状态,“清”,是一种规范。“清”是“亲”的前提和条件,“亲”是“清”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不“近”不“清”,“近”而不“亲”,只“近”不“亲”,“亲”而不“清”,“清”而不“亲”,都是不对的。“亲”和“清”任舍其一,都会有损政企关系的健康和谐,“亲”和“清”统一兼备,方能使政企关系行稳致远。

“亲情”,是亲人之间的特殊感情,它是润物的细雨,是冬日的暖阳,是饥渴时的清泉。“亲情”关系的融洽与维系贵在“勤走动”、“常联系”、“用真情”,相互帮衬、互相尊重。这种关系体现在政企当中,就是要加强政府对企业家的教育引导,在感情认知里见“亲”;建立沟通机制,在平等交往中见“亲”;落实帮扶措施,在主动服务上见“亲”。对党政领导干部而言,就是要树立“一切为了企业、为了一切企业、为了企业一切”的观念,用心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特别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作为、主动靠前,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动向、诉求、困难,抓好政策落实兑现、组织协调服务、帮扶措施落地。作为企业家,要积极主动与党委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配合支持政府工作。

“清白”是一种透明的底色,一种高尚的节操。纯洁明净、清楚明白,方显磊落光明、坦荡清爽。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在与企业家交往中,在为企业帮扶服务中,要始终做到清白、纯洁,绝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搞权钱交易。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教育机制、建立“负面清单”、实施“阳光工程”、划定红线底线等方式方法,规范政商交往,让党员干部不为名利,不尚虚华,既清清爽爽用权,又倾情倾力服务,和企业家建立诚信之交,君子之交,患难之交。同时,要纠正认识偏差,杜绝“清而不亲”的现象,切实解决“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问题。作为企业家,要提升自我道德修养,要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政”“商”正常交往,无可厚非,而是要交往有道、把握分寸,平衡好“亲、清”二者的关系。建立“亲情”“清白”的政商关系,不仅关系营商环境,而且反映党风,折射政风,影响民风,需要政商两方面凝聚共识,协同推进,久久为功,共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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