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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人,举报这类行为,最高奖2000元!

时间:2020-07-10 15:41:53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奖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的线索范围

(一)无捕捞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在堵河、汉江流域和丹江口库区等天然水域从事捕捞作业;

(二)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三)在禁渔区(万江河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丹江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堵河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王家河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圣水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郧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堵河龙背湾多鳞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内,从事捕捞活动,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二、奖励金额

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至2000元奖励(举报电话:0719-110、0719-8112172)

十堰市公安局

2020年7月9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