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要闻 > 正文

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5号)

时间:2020-02-29 22:47:48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充分运用大数据防控疫情,实现交通出行全程可追溯和数据闭环管理,坚决阻断传染源,现就启用“十堰e出行”(测试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返溪、在溪返汉及县内就医就诊等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可通过“十堰e出行”平台申请电子通行证。

二、居民在申请电子通行证之前,须认真阅读“十堰e出行”平台“政策文件”与“申请须知和流程”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事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出行人员健康状况,规范线上线下审查流程。

四、居民出行须“一人一证”,并主动配合道路交通检查站点执勤人员查验电子通行证和相关证件。

五、全县各检查站点对出示有效电子通行证的,扫码查验、体温检测后放行;对无电子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失效或与电子通行证不符的,一律劝返。

六、“十堰e出行”平台将根据县疫情防控情况动态更新,审批条件根据相关政策对应调整。

“十堰e出行”服务竹溪县咨询电话:2722329   

附件:网上申请流程

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9日

网上申请流程

1、按照《出行申请须知》中规定,出行人向相关单位申请获取相关证明材料。

2、扫描“十堰e出行”二维码或登录链接:https://fy.ctinc.cn/permit,进入“十堰e出行”网上申报网页,点击“我要申请”按钮,进入出行申请页面。

3、进入出行人员申请页面后,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并上传身份证正面照片。

4、填写单位名称、通行车牌号码,出发地、目的地和出行事由(防疫返岗、就医、出院、购药等)。

5、出行人按照离溪、返溪及县内通行申请要求,分别上传各类相关证明文件照片。

6、发送短信验证,核实无误后提交审批。

7、网上审批结果以短信方式进行推送,也可以在“十堰e出行”首页“我要查询”点击查询办理结果。在溪返汉人员申请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省外返溪、县内出行申请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如申请成功将显示电子通行证和二维码(自网上生成之时起,在溪返汉、省外返溪的48小时内有效,县内出行的24小时内有效),如申请不成功将显示审核未通过原因。

(识别下方二维码,登录操作) 

360截图20200229233213589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