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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第七批“疫情高风险区域预警辖区”公告

时间:2020-02-21 12:07:03      字体:  打印  播放

2月20日,市某医院确诊一新冠肺炎病例为我县人,患者因病就治过程中发现感染新冠肺炎,确诊前曾在我县居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现将其居住地列为疫情高风险区域预警辖区,公告如下:

蒋家堰镇蒋家堰村1组

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1:竹溪县前六批疫情高风险区域预警辖区名单(16个):

城关镇(8个)

气象局办公楼右侧区域610-660号(幸福社区对面)

东风村3组

幸福路溪城春天小区

东风村翰林苑小区

烧田村1组

鼓楼社区(小巷子)

水电大楼后廉租房

西关桥头国土局家属楼

水坪镇(2个)

黄龙村1组

洞子沟村3组

中峰镇(2个)

邓家坝村1组

灌沟村3组

蒋家堰镇(1个)

蔓荆沟村5组

龙坝镇(1个)

砖峪沟村3组

县河镇(2个)

青山村5组

安家沟村3组

 

2:高风险区域预警辖区有关要求:

  1. 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坚决落实战时机制,加强对武汉等外地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疫情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 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广播、入户、微信等多种形式,告知辖区居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实施最严的人员流动管控措施,制止外籍人员流入本辖区,防范人际间传播,切断传播途径。
  3. 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严格对辖区内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及时清运垃圾。

4.广大居民要高度警醒,高度自觉,从严防范,服从管理,居家防护,减少外出,不串门、不扎堆聊天、不访友、不聚餐,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体温检测,如出现异常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拒不服从管制要求的,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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