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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六批“疫情高风险区域预警辖区”公告

时间:2020-02-18 18:51:11      字体:  打印  播放

2月17日,市某医院确诊一新冠肺炎病例为我县人,确诊前曾在我县居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现将其居住地列为疫情高风险区域预警辖区,公告如下:

水坪镇洞子沟村3组

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附1:竹溪县前五批疫情高风险区域预警辖区名单(15个):

西关桥头国土局家属楼

气象局办公楼右侧区域610-660号(幸福社区对面)

龙坝镇砖峪沟村3组

城关镇东风村3组

中峰镇邓家坝村1组

水坪镇黄龙村1组

县河镇安家沟村3组

幸福路溪城春天小区

城关镇东风村翰林苑小区

蒋家堰镇蔓荆沟村5组

城关镇烧田村1组

中峰镇灌沟村3组

城关镇鼓楼社区(小巷子)

城关镇水电大楼后廉租房

县河镇青山村5组

附2:高风险区域预警辖区有关要求:

1. 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坚决落实战时机制,加强对武汉等外地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疫情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2. 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广播、入户、微信等多种形式,告知辖区居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实施最严的人员流动管控措施,制止外籍人员流入本辖区,防范人际间传播,切断传播途径。3. 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严格对辖区内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及时清运垃圾。

4.广大居民要高度警醒,高度自觉,从严防范,服从管理,居家防护,减少外出,不串门、不扎堆聊天、不访友、不聚餐,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体温检测,如出现异常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拒不服从管制要求的,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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