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需要,为进一步防止疫情扩散和交叉感染,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从1月28日零时起,我县各殡仪馆实施封闭管理。现就封闭管理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殡仪馆吊唁活动。封闭管理期间,不得承接办理丧事等集体吊唁活动。
二、禁止操办丧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禁止操办丧事,由各乡镇(社区)、县民政局监督到位。
三、公墓实行封闭管理。各地公墓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墓区祭祀,严防疫情传播。
四、咨询电话0719-2726203,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竹溪县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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